
头号电影院懂小姐(topcinema原创,严禁转载)汪涵发声明了,宣布和争议电影《监狱来的妈妈》切割。 但是,方式有点眼熟。

5月20日凌晨,无数人还在睡梦中,汪涵的道歉声明悄悄挂上了热搜。
不是用他那个拥有100多万粉丝的个人账号,而是通过一个仅有1000多粉丝、平时几乎长草的工作室账号。

这种方式和姚晨同一套路。 几天前,姚晨同样因为给这部电影“站台”被骂上热搜,最后也是让工作室发 一纸声明:不了解、不知情、只是帮忙宣传。


两位娱乐圈老江湖,面对同一场风暴,拿出了几乎一模一样的“免责模板”。 对于汪涵的声明,多数网友并不认可,有人一针见血指出:“挂名的时候,好好好;出了事,不是我,我没有。”


千粉工作室当“挡箭牌”,评论区双双沦陷汪涵的声明写得很工整:
初衷是扶持文艺创作,疏忽之下同意挂名出品人,未参与投资,已解除一切关联,影片不再保留其署名。

但细心的网友很快发现了一些什么——
声明落款是汪涵工作室,而这个账号粉丝数仅一千出头,目前显示的历史微博只有这一条。
而汪涵本人的认证账号,粉丝超过百万,他却没有选择更有广泛传播度的个人大号,而是选择了只有一千多粉丝的工作室小号。


这一点,和前几条道歉的姚晨同出一辙:出事了,就把工作室账号推出来当挡箭牌。 但无论是工作室还是汪涵个人账号,评论区已经彻底沦陷,热评条条扎心:
——“你切割,他切割,那这部电影是谁组织拍的?AI自己拍的吗?”
——“出品人才是真正的老板,这都想撇清关系,笑死了。”
——“出了事发个声明作切割,那法律是干嘛用的。”


更有人翻出汪涵当年的P2P代言旧账,直言:“以前他代言翻车也全身而退了,这次又来?”

“未尽调查”是万能金句?网友评价一针见血汪涵声明中的核心辩解——“未对项目背景及内容进行充分尽职调查,疏忽之下同意挂名”这句话,简直成了明星翻车后的标准用语。 姚晨前几天也是这么说的:对影片背景缺乏了解。 两人的声明很多措辞都高度相似。

但问题是,挂名的时候怎么就不觉得“疏忽”呢?
影片海外宣传时,“出品人汪涵”五个大字被当作金字招牌,吸引观众、拉高期待,等到电影被爆出问题,汪涵就“疏忽”了,就可以一纸声明全身而退了?
有网友的评论一针见血: “要是上座我有功劳,要是出事我不背锅。”

还有网友称:出品人对电影承担的责任,类似于法人之于公司。签了字、盖了章,出了事不是发个声明就能切割的。

更耐人寻味的是,片方出具的“关于不再保留汪涵先生出品人署名的确认函”落款日期是5月16日,而汪涵直到5月20日凌晨、舆论已经炸锅之后才发声。
这几天,到底在等什么?

旧账被翻:曾代言的P2P暴雷,当时“深深致歉”这场风波中,有不少网友留言提到汪涵并非“初犯”。
2020年,汪涵曾代言的P2P平台“爱钱进”暴雷,无数投资者称冲着汪涵代言把血汗钱投了进去,结果血本无归。


当时汪涵的回应是什么?
表示2018年底代言已结束,“向大家深深致歉”“会跟进”,和今天这份声明,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。

汪涵这两次翻车,都是发声明“护身”,也难怪不少网友说只看到切割和撇清关系,没看到应该承担的责任。 一位网友在评论区写道:
“这些艺人事业成功是一方面,还要看其有没有风骨、社会责任。德艺双馨才是人民需要的艺术家。”
明星的公信力,经得起几次“疏忽”?无论怎么道歉和切割,争议电影《监狱来的妈妈》,已经凉凉。 这部电影号称“真实故事改编”,主演赵箫泓(本名赵晓红)本人出演,但判决书显示:赵晓红2009年因家庭琐事持刀杀夫,被判处故意伤害罪,刑期15年。

而电影将其改编为“反抗家暴误杀”,刑期缩水到10年,还虚构了“婆婆谅解”的催泪情节。更离谱的是,编剧秦晓宇亲口承认:赵箫泓在监狱服刑期间就参与了拍摄,而电影直到拍摄完成后才备案立项。
目前影片确认撤档,主演赵箫泓的社交账号被全平台封禁。



据媒体最新报道,国家电影局已经正式回应:已关注到相关情况,正在进行调查。

汪涵曾经是无数观众心中“有文化、有担当”的主持人,但连续翻车和翻车后的态度,让大家无法认同。
法律上,也许他真能靠一纸声明切割干净;但舆论场上,公众人物享受了署名带来的红利,就必须承担署名背后的责任。 “疏忽”和“不了解”不是万能挡箭牌,如果每一次翻车都可以用这两个词轻飘飘带过,那公众人物的社会责任何在? 明星的公信力,又经得起几次“疏忽”呢。 汪涵的道歉,你怎么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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